关于做好优秀行知实验学校申报推荐工作
2016/9/9 11:17:10

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苏陶研〔2016〕8  号
 
关于做好优秀行知实验学校申报推荐工作
的通知
 
各市陶研会、各行知实验学校:
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是我省学习、研究和践行陶行知教育思想的重要基地。为了加强行知实验学校的建设,更好地发挥行知实验学校在学陶师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经研究,定于今年12月中下旬召开全省行知实验学校校长工作会议,交流经验,研究问题,部署工作,并表彰一批优秀行知实验学校。现对做好优秀行知实验学校的申报推荐工作,提出以下意见:
一、表彰对象
本次活动表彰对象是经市陶研会推荐、省陶研会批准的具有五年以上会龄、学陶师陶工作业绩突出的行知实验学校。
二、评选标准
选拔、推荐标准是能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组织师生学习陶行知教育思想,坚持开展学陶、师陶活动;努力培育行知校园文化,特色鲜明;围绕课程改革的目标和任务,结合学校实际,开展陶行知教育思想课题研究,取得一定实践成果;加强行知式教师队伍建设,培育一批学陶研陶积极分子。
三、基本程序
各行知实验学校对照标准,认真填写申报表,上报市陶研会秘书处;市陶研会组织评审,根据分配名额向省陶研会秘书处推荐;省陶研会成立评审委员会,组织现场考察,专家评审,网上公示,公布表彰。
四、时间安排
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,开展申报、推荐工作;11月中下旬完成评审工作;11月底网上公示;12月中下旬发文表彰。
五、名额分配
目前我省行知实验学校近300所,根据各市行知实验学校的数量,各市陶研会推荐表彰名额如下:南京市3所;镇江市2所;无锡市10所;苏州市12所;扬州市1所;南通市10所;泰州市3所;淮安市1所;盐城市1所;宿迁市2所;徐州市6所;连云港市1所。
 
 
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
2016年9月8日
 
 
 
 
 
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年9月8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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